必威 / 研究生培养 /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调剂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调剂工作管理,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要求和海南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三亚院字〔2023〕14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基本要求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请查阅《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并在同一或相近专业(或领域)。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与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与数学二视为相同)。         5.拟调剂我校旅游管理硕士(1254)的考生须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出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在B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至我校旅游管理专业。         6.我校2023年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已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B类地区相关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我校仅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二、调剂程序         1.查看调剂公告。考生查看我院研究生处官网发布的调剂公告,了解拟调剂专业、名额、调剂要求、调剂系统开始及结束时间等信息。         2.填报调剂志愿。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简称调剂系统),查看调剂缺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发放复试通知。学校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情况,结合考生综合信息,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4.组织调剂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及时在调剂系统点击“同意复试”,逾期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回复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后,即可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参照《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         5.拟录取。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选择“同意待录取”。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三、联系方式         1.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594379/13647511237         官方网站:http://yjsc.sanyau.edu.cn/         2.旅业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硕士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386772/18670073262         学院网站: http://lvyou.sanyau.edu.cn/         3.工学部——电子信息硕士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385452/18089780224         学部网站: /

必威 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必威特制定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电子信息专硕复试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复试日程安排 三、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对考生提供的下述材料进行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成绩单原件。 5.《我院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与政治考核表》原件。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四个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课、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通过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考核。复试总成绩1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占复试总成绩30%)         专业课笔试内容为数据库原理,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00分,占复试总成绩60%)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问答形式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当统一。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的(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3.外语能力测试(100分,占复试总成绩10%)         外语测试采取阅读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阅读理解测试时间20分钟,听说交流测试不少于5分钟,满1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测试         通过面试提问进行考核。考核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测试实行一票否决,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必威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及能力测试评分标准(满分70分) 五、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测试成绩合格取值为1,不合格取值为0。 六、申诉渠道         考生如对招生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必威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申诉电话:0898-88385452,申诉邮箱:iieoffice@163.com。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我院研究生处提起申诉,申诉电话:0898-88594379。                                                    必威 2023年3月19日

我院研究生奖助体系

为了帮助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通过设立奖助学金、提供“三助一辅”岗位等方式,调动研究生从事学习、研究及实践的积极性,为学生提供学业支持,实现加强能力培养、支持完成学业、提高培养质量的综合效果。学校奖助体系具体如下。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正式学籍、按时注册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划定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万元。一次性发放。具体奖励比例以国家每年实际下达的指标为准。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学术创新、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按一定比例、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具体等级、比例和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10000元,奖励比例20%; 二等奖:8000元,奖励比例40%; 三等奖:6000元,奖励比例40%。 3.新生奖学金 为进一步吸引优质生源,改善生源结构,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取得学校学籍的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新生奖学金依据研究生初试成绩进行评选。具体等级、比例和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5000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前30%的新生; 二等奖:3000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除一等奖以外的其他新生; 三等奖:1000元,奖励调剂录取至我校的新生。 4.学校奖学金 为了激励广大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学校设立我院硕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学校奖学金依据二、三年级研究生上一年度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专业实践、技术创新、社会服务等因素,按一定比例、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具体等级、比例和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2000元,奖励比例20%; 二等奖:1500元,奖励比例40%; 三等奖:1000元,奖励比例40%。 5.书福奖学金 为帮助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激励更多在校研究生努力学习、奋发图强、积极进取,学校设立书福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书福奖学金。具体等级和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13000元/年,奖励比例2%; 二等奖:8000元/年,奖励比例5%; 三等奖:5000元/年,奖励比例10%;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解决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问题,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可向经办银行贷款16000元。其中在校期间的利息100%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之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支付。学校将协助学生办理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三、“三助一辅”岗位 为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学校设置“三助一辅”岗位。“三助一辅”是指研究生在校攻读学位期间,应聘学校的相应岗位,担任教学助理(以下简称“助教”)、科研助理(以下简称“助研”)、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及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以下简称“兼职辅导员”)等。 所有研究生在校期间均有资格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经济困难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每生每月1500~25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四、录取考生差旅费补贴 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一般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学生本人需到校参加复试各环节。为了减轻学生复试差旅费负担,凡是参加我校复试顺利通过并最终录取且按时报到的考生,学校报销城市间的往返交通费(包括六折及以下机票、硬座硬卧、)及一晚的住宿费。交通费、住宿费凭发票于开学后统一报销。发票抬头:我院,纳税人识别号:524600007742567125。 为确保来校复试考生的人身安全,所有来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学校统一协助预定酒店,统一安排学校和酒店之间的交通车辆,学生无须缴纳额外费用,为考生提供周到优质的考试服务。 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我院。 附件:我院研究生奖助体系一览表 研究生处 2023年2月25日 附件 我院研究生奖助体系一览表 类别 名称 等级及金额 受众比例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人 按上级文件执行 学业奖学金 按海南省学业奖学金规定执行 100% 新生奖学金 (仅限新生入学当年申请) 一志愿录取一等:5000元/人 占一志愿录取30% 一志愿录取二等:3000元/人 占一志愿录取70% 调剂录取:1000元/人 按实际录取情况执行 学校奖学金 一等:2000元/人 20% 二等:1500元/人 40% 三等:1000元/人 40% 书福奖学金 一等:13000元/人 2% 二等:8000元/人 5% 三等:5000元/人 10%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6000元/人/年,按10个月发放 100% 三助一辅 助研 1500-2500元/人/月,按10个月发放 学生自愿申请 助教 1500-2500元/人/月,按10个月发放 学生自愿申请 助管 1500-2500元/人/月,按10个月发放 学生自愿申请 兼职辅导员 1500-2500元/人/月,按10个月发放 学生自愿申请 备注:以上各类奖助学金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文件执行。